试用期的时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因此,试用期的最长时长为六个月,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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